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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八项试点启动申报

发布时间:2017-05-08 浏览次数:2163

 

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八项试点启动申报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要求,日前,住建部决定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促进全国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

    试点内容主要分为八大项,具体为:


    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质量监理情况试点。要求监理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同时创新质量监管方式,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工程质量保险试点。要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工作,健全工程质量保证机制,培育工程保险市场,逐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工程质量保险制度,有效落实工程质量责任,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保障工程所有权人权益。
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要求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同时可将评价结果与质量诚信体系、考核体系、市场监管体系等挂钩,推动各方提高质量意识,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试点。要求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试点。要求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要求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开展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后评估试点工作,建立后评估指标体系,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提升大型公共建筑设计水平。


   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试点。要求通过影像留存、人员设备定位和数据实时上传等信息化监管方式,推动勘察现场、试验室行为和成果的质量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勘察质量水平。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双重预防机制试点。要求构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和技术保障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发生。
(来源:建筑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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