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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工程款纠纷案件诉前尽调的重要意义

发布时间:2018-06-15 浏览次数:4024


浅析工程款纠纷案件诉前尽调的重要意义


口文/李淑君


    所谓诉前尽调,是指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委托律师对诉讼标的、诉讼材料、对方当事人、诉讼风险等涉诉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诉前尽调报告。诉前尽调的目的,是为了制定适宜的诉讼策略、完善诉讼证据、降低诉讼风险、合理预期诉讼结果以及降低诉讼成本等。


    下面,通过我们所代理的一个案例,来了解诉前尽调的重要意义及必要性。

    2009年,建筑企业甲与开发商乙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建筑企业甲承建开发商乙的办公楼项目。合同签订后,建筑企业甲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并经四方验收后,移交给开发商乙使用。后双方在进行工程尾款结算时发生争议,建筑企业甲认为开发商乙还应向其支付工程尾款(含质保金)500万元,开发商乙则认为工程款已全部结清。

    双方的主要争议在两笔款项,一笔是工期延误违约金220万元,开发商乙认为建筑企业甲未按约定工期完工,工期延误了近一年,按合同约定应支付违约金220万元。对此建筑企业甲则认为工期延误部分责任在开发商乙。另一笔是承兑汇票280万元,开发商认为该承兑汇票是由建筑企业甲项目经理持收据领取,应当视为已付工程款,建筑企业甲则认为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款应当直接付至约定的账户,项目经理领款是个人行为且未将领取的款项交给公司。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建筑企业甲准备起诉开发商乙。

    建筑企业甲委托我们代理其起诉时,信心并不是很足,甚至认为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了。为了慎重起见,避免客户不必要的诉累和损失,我们建议在起诉前先进行尽调工作,以便评估诉讼风险。建筑企业甲接受了我们的建议。由于工程施工时间相隔较远且项目经理无法联系,导致材料收集困难,尽调工作持续近半年才完成,且也是在部分材料缺失的情形下完成。

    尽管部分材料缺失,但根据尽调结果已足以判断建筑企业甲的主张可能得到支持的范围和风险点,并据以制定诉讼策略。后该案经一、二审,最终调解结案,建筑企业甲收回了300多万工程款,符合我们的预期。

    一、关于诉前尽调的必要性

    通过对已代理案件的统计,我们发现在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是否做尽调对诉讼结果影响很大,无论是证据的准备和完善上,还是诉讼策略的制定上,或是通过保全促进案件尽快解决的措施上,都取决于尽调的情况。

    1、诉前尽调可以知己知彼,做好诉讼风险评估。

    从司法实务来看,在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张工程款的诉讼中,大部分情形下建设单位都会提起反诉,向施工单位主张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等,其目的无非是为了抵销施工单位主张的工程款。

    所以,在诉前对涉案工程的质量和工期问题进行充分了解非常重要。对有些施工单位来说,是有这方面惨痛教训的,诉前未做尽调和风险评估,贸然起诉开发商,被开发商以工期或质量问题反诉后,最终不但工程款被全部抵销,还要额外向开发商支付因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而承担的违约金。所以诉讼也是一场战役,需要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2、诉前尽调可以完善证据材料,避免诉讼风险。

    对于一个诉讼来说,怎么强调证据的作用都不为过,就绝大多数案件来说,采用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这就意味着没有证据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因此诉前证据的准备至关重要。

    在我们代理的大量案件中,初步接触案件材料时,大都不具备立即诉讼的条件,缺乏必要的证据材料,如果贸然起诉,则可能存在败诉风险。因此,碰到此类案件我们一般都会建议客户先不急于起诉,在诉前进行个详细的尽调,然后根据尽调情况完善相应材料,以减少诉讼风险。

    3、诉前尽调可以制定适宜的诉讼策略。

    在前面介绍的案例一中,我们就是根据尽调结果,给建筑企业制定了适宜的诉讼策略,最终达到了诉讼目的。本案例中,建筑企业甲对于开发商乙主张的工期延误违约金很担心,原因在于工期延误不完全是因建筑企业甲的责任导致,而是因设计变更、直接发包项目等开发商乙的责任导致。但由于建筑企业甲委派的项目经理下落不明,且带走了大部分施工资料,导致建筑企业甲无法提供相应证据材料。经过我们对该案的尽调,我们找到了对建筑企业甲有利的事实,即该工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开发商乙无权主张违约金。

    4、诉前尽调可以查到对方资产,通过保全措施保障后续的执行,并一定程度上给对方压力,以诉促谈,缩短案件审理周期。

    建设工程类案件一般审理周期都比较长,如果涉及造价鉴定,一、二审周期都可能长达二、三年,甚至更长。主要原因无非是建设单位认为案件时间拖得越长越好,可以晚些付款,所以不遗余力地想法拖延审限。可见,如果能让建设单位产生想尽早结束案件的想法,则有可能达到案件快速解决的目的。

    对建设单位的资信状况调查,是诉前尽调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各种方式查找建设单位名下的资产,这个工作在经济形势不好的情形下尤为重要。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诉讼保全,只要保全到财产,特别是保全到建设单位有痛点的资产,将会直接帮助案件快速解决,比如保全到建设单位刚刚签订融资协议的账户等。根据我们的实务经验,上述措施的采取对案件的快速、圆满解决非常有利。

    二、诉前尽调工作的内容及方式

   (一)调查内容

    1、对资信情况尽调

    该部分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对方工商信息,了解股东、关联企业、投资项目等信息;调查资产状况;调查涉诉案件及失信情况等信息。

    2、对涉案项目尽调

    该部分尽调工作,需要派驻人员常驻项目现场一段时间,以便全面完整地梳理相关材料。该部分调查的内容主要围绕是否存在黑白合同、是否存在工程质量问题、是否存在工期延误及延误原因、签证手续是否完善、是否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工程有无竣工及结算材料是否齐全等方面。

    3、对相关法律关系进行梳理分析

    该部分主要是根据前面1、2内容尽调资料,从法律层面上梳理相关法律关系,如案件管辖、合同的效力、争议焦点等,以便制定适宜的诉讼策略。

    (二)调查周期

    调查周期一般为一周至一个月不等,视案件难易复杂程度具体而言。

    (三)调查成果

    调查结束后,根据调查情况出具尽调报告,以便建筑企业更好地了解诉讼风险,做好诉前准备。

    由于工程款纠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对于该类诉讼,应当在诉前进行充分的尽调,以便把握诉讼时机、制定诉讼策略,从而取得满意的诉讼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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