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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建筑业工人兄弟安心回家过年去年我市帮建筑工人追讨近4亿元工资

发布时间:2016-01-27 浏览次数:2212

 

           让建筑业工人兄弟安心回家过年

        去年我市帮建筑工人追讨近4亿元工资
 
   

     【本网讯】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设大军来到南京,为城市的发展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为了保证民工权益,前不久我市召开了“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动员大会”,市清欠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政府和清欠办、各功能板块建设指挥部、外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驻宁办、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和劳务企业都听取了清欠工作的要求。
    隐患排查+畅通投诉渠道
    据统计,2015年1月至11月底,我市共受理建设领域清欠投诉1195起,为工人追讨工资3.64亿元,惠及民工19494人。
    市清欠办指出,各区(园区)清欠办要对辖区内在建项目逐一梳理,若有隐患一定要早协调、早处理。尤其是往年发生过投诉、存在过纠纷的项目,以及日常巡查发现工程款较紧张的项目,要作为重点对象加大排查力度。对已经发现存在隐患的项目要提前介入,及时掌握具体进展情况。
    各区清欠办的地址和联系电话都要向社会公布,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对所有涉及拖欠民工工资的来信来访要及时调查核实、客观分析梳理、全力沟通协调、尽快处理答复。各职能部门和市清欠办要积极配合区县,做好相关的指导、协调工作,努力把各类矛盾隐患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确保兑付+责任追究
    要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分情况、分类别地加强工资兑付工作监管。属于合同清楚却受制于工程款拖欠的,督促相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兑付。分包单位暂时不能解决的,由总包单位先行垫付;总包单位暂不能解决的,由建设单位先行垫付;必要时由民工工资保障金先行支付,再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属于因市场价格波动、质量等问题导致合同纠纷的,清欠部门要投入力量,加大协调,确保不发生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若因清欠不力引发社会矛盾的,要及时通报,追究责任;因欠薪或管理不善导致群体性事件的施工企业,要采取通报批评、限制招投标等措施严肃处理。以过激行为要挟政府恶意讨薪的,要在疏导教育的同时,对肇事者依法进行治安处理。
    强化企业监管+提高工人维权意识
    市清欠办相关负责人指出,建设领域清欠维稳是一项系统的综合工作,必须针对近年来清欠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着力长效管理机制的研究,市区两级清欠办做好配合互动。处置难度大的群体性讨薪事件,市清欠办要主动派员直接介入处理;对欠薪的省外、市外建筑业企业,要及时向省清欠办求援,在其帮助下妥善处理欠薪矛盾,高效、稳妥地维护社会稳定。部门与部门、区与区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要认真贯彻《南京市建设领域清欠工作市区联动应急方案》,做到各司其职、掌握动态、实时监控、快速处置。
    在对建筑业企业的日常监管中,推动施工企业学法、懂法、守法,着力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建筑二级分包市场的挂靠、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培育建筑劳务分包市场,并同步推进劳务企业、交易市场和培训劳务工人3个环节,形成 “队伍成建制,交易进市场、上岗先培训”的规范模式。充分利用好南京市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一旦发现拖欠工资隐患,各区清欠办要立即介入开展督促、协调、处置等工作,起到信息共享、预警监控、同城警示的目的。要充分依托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资金支付到位。将工程款到位证明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要件之一,及时审查资金到位情况和工程款按约支付情况。凡资金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须出具工程款的支付证明,否则,一律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要严格劳动用工合同制度、民工权益告示牌制度、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等,把清欠工作转向依法管理轨道。同时强化宣传教育,加大建筑业职工培训工作力度,以农民工业余学校为载体,通过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抓好农民工劳动技能及维权等方面的培训工作,提高一线民工的维权意识和劳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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